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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

    2017年0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待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  第三条 法庭正面应当悬挂国徽。  第四条 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  第五条 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第六条 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第七条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 read more >
  • 28

    2017年01月
    刑事自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
    一、 刑事自诉(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 read more >
  • 28

    2017年01月
    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
    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凡经法院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将被进行信用跟踪记录,一旦出现下列不诚信诉讼行为,法院将记录在案并报送当地征信中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查,行为人今后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从事的民事活动将会因社会信用缺失而受到影响。郑重提示:请在诉讼活动中杜绝以下行为:1.伪造、变造虚假诉讼材料,进行虚假诉讼,不如实陈述案件事实;2.故意躲避、拒绝签收法院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3.故意拖延诉讼或者滥用诉讼权利阻挠、妨碍对方当事人进行正当诉讼;  4.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5.不在法定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6.隐匿转移财产,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不按期履行已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7. read more >
  • 28

    2017年01月
    申请公示催告的注意事项
    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最后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可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因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公告期不少于60日。二、公示催告的处理1、 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申请人和申报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申请人不得申请判决确认票据无效及向付款人申请支付票据金额。2、 公示催告期间(即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申请人可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3、 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申请人不申请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4、 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当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 read more >
  • 28

    2017年01月
    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分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1、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财产保全的种类(诉讼财产保全或者诉前财产保全);(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情况;(3)申请保全的理由、要求保全的具体金额及措施、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及财产所在地;(4)是否愿意提供担保及担保物。2、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的担保,并提供被申请人可供保全财产的线索。提供担保物或者要求保全的财产是不动产或车辆的,应提供该不动产 read more >
  • 28

    2017年01月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备条件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 read more >
  • 28

    2017年01月
    申请再审的注意事项
    一、下列主体,有权申请再审:1、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3、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民事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行政案件一般向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read more >
  • 15

    2017年01月
    一审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 read more >
  • 15

    2017年01月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
     本会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广州市物价局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当事人可根据下方速算表计算:公式:仲裁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额)+ 按照合理成本实际支出收取处理费级数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应收额11000元以下  20021000元至5万元550 35万元至10万元4550 410万元至20万元31550 520万元至50万元23550 650万元至100万元18550 7100万元以上0.513550    read more >
  • 15

    2017年01月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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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待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  第三条 法庭正面应当悬挂国徽。  第四条 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  第五条 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第六条 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第七条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 read more >
  • 2017-01-28
    刑事自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
    一、 刑事自诉(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 read more >
  • 2017-01-28
    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
    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凡经法院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将被进行信用跟踪记录,一旦出现下列不诚信诉讼行为,法院将记录在案并报送当地征信中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查,行为人今后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从事的民事活动将会因社会信用缺失而受到影响。郑重提示:请在诉讼活动中杜绝以下行为:1.伪造、变造虚假诉讼材料,进行虚假诉讼,不如实陈述案件事实;2.故意躲避、拒绝签收法院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3.故意拖延诉讼或者滥用诉讼权利阻挠、妨碍对方当事人进行正当诉讼;  4.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5.不在法定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6.隐匿转移财产,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不按期履行已达成的调解、和解协议;7. read more >
  • 2017-01-28
    申请公示催告的注意事项
    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最后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可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因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公告期不少于60日。二、公示催告的处理1、 在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申请人和申报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申请人不得申请判决确认票据无效及向付款人申请支付票据金额。2、 公示催告期间(即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申请人可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3、 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申请人不申请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4、 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当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 read more >
  • 2017-01-28
    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分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1、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财产保全的种类(诉讼财产保全或者诉前财产保全);(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情况;(3)申请保全的理由、要求保全的具体金额及措施、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及财产所在地;(4)是否愿意提供担保及担保物。2、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的担保,并提供被申请人可供保全财产的线索。提供担保物或者要求保全的财产是不动产或车辆的,应提供该不动产 read more >
  • 2017-01-28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备条件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 read more >
  • 2017-01-28
    申请再审的注意事项
    一、下列主体,有权申请再审:1、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3、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民事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行政案件一般向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 read more >
  • 2017-01-15
    一审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 read more >
  • 2017-01-15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
     本会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广州市物价局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当事人可根据下方速算表计算:公式:仲裁费=(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额)+ 按照合理成本实际支出收取处理费级数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应收额11000元以下  20021000元至5万元550 35万元至10万元4550 410万元至20万元31550 520万元至50万元23550 650万元至100万元18550 7100万元以上0.513550    read more >
  • 2017-01-15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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