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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2017年01月
    (一方不出庭,法院是否可判决离婚)刘某与刘某离婚纠纷
    重点提示:夫妻关系的建立与存续以感情为基础,夫妻感情破裂是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原、被告虽经他人介绍相识,但经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且生育了女儿刘某丙,建立了完满的婚姻家庭,双方本应加以珍惜。但在近年来的共同生活中,双方欠缺正确的沟通和理解,遇问题未能及时正确化解,致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吸毒恶习且经屡劝未改,更未能承担家庭责任,令其心死,坚持离婚。鉴于原告曾向本院起诉离婚,经本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后,双方仍未加强沟通和积极培养夫妻感情,夫妻关系仍未得到实质性改善,致原告再次诉请离婚。且被告在原告先后两次起诉离婚,经传唤而均拒不参加庭审,可见其对待婚姻的态度重视不足。夫妻感情的持续需由双方共同维系,当欠缺一方的情感支撑,夫妻关系难言和睦 read more >
  • 29

    2017年01月
    (同居未登记,也可构成重婚罪)陈某君重婚案
    重点提示:被告人陈某君在尚未解除与被害人郑某的合法婚姻的情形下,无视国家法律,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租房,与案外人廖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了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陈某君归案后一直能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且与被害人郑某因感情不和于2007年开始分居,兼有对法律无知因素在内。因此,本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全文)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君。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11年8月30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3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君与被害人郑某于2000年4月5日结婚,在湖南省长沙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好,遂于2007年开始分居。2010年2月 read more >
  • 17

    2017年01月
    恋爱期间赠送财物是否可取回(何某与郑某返还财产纠纷上诉案)
    重点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规定针对的必须是本地区确实存在这种结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而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数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气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在本案中,何某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住所地在香港;郑某是广州市居民, 住所地在广州;香港及广州均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大城市,发生彩礼给付 read more >
  • 17

    2017年01月
    婚外情/外遇,如何取证?参考这个案例(黄某与董某赔偿纠纷上诉案)
    重点提示:(法院查明)2004年7月15日晚上约20时许,上诉人与弟弟及一个朋友前往被上诉人住处(广州市某房),发现房内有一女子,该女子身穿睡衣,而被上诉人上身赤裸,仅穿短裤,屋内睡房墙壁上挂了一幅被上诉人与一女子合影的婚纱照,婚纱照内的女子不是上诉人,上诉人将当时的情景和房内情况进行了拍摄、录音。(法院认定)诉人主张被上诉人与他人同居,并提供了2004年7月15日晚上的录影录音资料及相片,被上诉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自应予以确认。上述录影录音资料及相片显示,被上诉人与2004年7月15日晚上在其房内的该名女子关系暧昧。而且被上诉人与一名女子在2004年4月、5月间拍了婚纱照,而根据我们的常识和生活经验推断,一般只有在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被上诉人才会与该名女子拍下婚纱照,也就是说,被上诉人与他人同居生 read more >
  • 2017-01-30
    (一方不出庭,法院是否可判决离婚)刘某与刘某离婚纠纷
    重点提示:夫妻关系的建立与存续以感情为基础,夫妻感情破裂是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原、被告虽经他人介绍相识,但经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且生育了女儿刘某丙,建立了完满的婚姻家庭,双方本应加以珍惜。但在近年来的共同生活中,双方欠缺正确的沟通和理解,遇问题未能及时正确化解,致夫妻感情日渐淡薄。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吸毒恶习且经屡劝未改,更未能承担家庭责任,令其心死,坚持离婚。鉴于原告曾向本院起诉离婚,经本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后,双方仍未加强沟通和积极培养夫妻感情,夫妻关系仍未得到实质性改善,致原告再次诉请离婚。且被告在原告先后两次起诉离婚,经传唤而均拒不参加庭审,可见其对待婚姻的态度重视不足。夫妻感情的持续需由双方共同维系,当欠缺一方的情感支撑,夫妻关系难言和睦 read more >
  • 2017-01-29
    (同居未登记,也可构成重婚罪)陈某君重婚案
    重点提示:被告人陈某君在尚未解除与被害人郑某的合法婚姻的情形下,无视国家法律,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租房,与案外人廖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了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陈某君归案后一直能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表现出较好的悔罪态度,且与被害人郑某因感情不和于2007年开始分居,兼有对法律无知因素在内。因此,本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全文)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君。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11年8月30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3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君与被害人郑某于2000年4月5日结婚,在湖南省长沙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好,遂于2007年开始分居。2010年2月 read more >
  • 2017-01-17
    恋爱期间赠送财物是否可取回(何某与郑某返还财产纠纷上诉案)
    重点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规定针对的必须是本地区确实存在这种结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而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数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气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在本案中,何某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住所地在香港;郑某是广州市居民, 住所地在广州;香港及广州均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大城市,发生彩礼给付 read more >
  • 2017-01-17
    婚外情/外遇,如何取证?参考这个案例(黄某与董某赔偿纠纷上诉案)
    重点提示:(法院查明)2004年7月15日晚上约20时许,上诉人与弟弟及一个朋友前往被上诉人住处(广州市某房),发现房内有一女子,该女子身穿睡衣,而被上诉人上身赤裸,仅穿短裤,屋内睡房墙壁上挂了一幅被上诉人与一女子合影的婚纱照,婚纱照内的女子不是上诉人,上诉人将当时的情景和房内情况进行了拍摄、录音。(法院认定)诉人主张被上诉人与他人同居,并提供了2004年7月15日晚上的录影录音资料及相片,被上诉人对其真实性无异议,自应予以确认。上述录影录音资料及相片显示,被上诉人与2004年7月15日晚上在其房内的该名女子关系暧昧。而且被上诉人与一名女子在2004年4月、5月间拍了婚纱照,而根据我们的常识和生活经验推断,一般只有在共同生活的情况下被上诉人才会与该名女子拍下婚纱照,也就是说,被上诉人与他人同居生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