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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履行合同,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案例:唐某诉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规定,双方均有权拒绝先履行义务,故唐某未付清货款不构成违约,不必承担支付货款利息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