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新塘律师事务所-广东汇美律师事务所logo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务实 > 婚姻家庭 > 正文

离婚独资企业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