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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要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

李某前年应聘到某服装公司做行政,双方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合同期满后,李某继续在该公司原岗位从事行政作。公司没要求,李某也没提出续签劳动合同。最近,该公司派李某去外地工作,李某予以拒绝。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李某就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劳动合同的四个月,提出补发双倍工资的问题,公司方以已和李某签过劳动合同为由,表示拒绝。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后,该公司继续留用李某,现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没续签合同期间,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