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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

    2017年08月
    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为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符合海关总署2015年2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情形的,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系统)中“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并可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  二、海关总署2015年第27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自查发现”,仅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第四章有关主动披露的规定,并按照海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情形。  三、纳税义务人通过执法系统以电子方式上传材料的,文件格式标准参照海关总署2014年第69号公告附件《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有关规定。海关需要验 read more >
  • 08

    2017年08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意见
    人社厅发〔2017〕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共就业服务是促进市场供需匹配、实施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当前,公共就业服务还存在着服务内容简单、服务方式粗放、服务手段落后、服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基本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提出以下意见:一、拓展职业指导服务功能各地要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激发劳动者就业创业信心和积极性。充分利用职业素质测评的新工具和新方法,帮助劳动者合理确定职业定位和方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参观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模拟求职应聘、现场 read more >
  • 07

    2017年08月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7年6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 毕井泉2017年7月27日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以注册为目的的其他药物临床前相关研究活动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是药物研发的基础性工作,应当确保行为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第二章 术语及其定义  第四 read more >
  • 07

    2017年08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5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是指参与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境内机构、境外机构,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原油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开展的原油期货实物交割业务。  二、境内机构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含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以及通过会员单位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 read more >
  • 07

    2017年08月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7〕第1号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经2017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第6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   2017年6月21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 read more >
  • 07

    2017年08月
    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文市发〔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近年来,随着演出市场进一步繁荣,互联网技术加快普及应用,演出票务经营模式更加多样、渠道手段更加便捷,有效促进了演出市场消费和行业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违法违规演出票务经营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为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质管理,强化演出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演出经纪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 read more >
  • 31

    2017年07月
    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编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编办、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7月13日  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法》、国务院2000年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read more >
  • 31

    2017年07月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势对公证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国公证事业不断发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公证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read more >
  • 31

    2017年07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7]68号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现就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活动可以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审判活动依法高效进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减少司 read more >
  • 31

    2017年07月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陕西省(市)司法厅(局):  为适应社会对公证工作的新期待,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现就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期限  自2017年8月起,选择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陕西10省(市)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选择服务能力较强、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的公证机构,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2018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评估试点工作的实际效果,适时在全国推广。  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  对于以下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 read more >
  • 2017-08-08
    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为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符合海关总署2015年2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情形的,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系统)中“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并可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  二、海关总署2015年第27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自查发现”,仅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第四章有关主动披露的规定,并按照海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情形。  三、纳税义务人通过执法系统以电子方式上传材料的,文件格式标准参照海关总署2014年第69号公告附件《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有关规定。海关需要验 read more >
  • 2017-08-0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意见
    人社厅发〔2017〕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共就业服务是促进市场供需匹配、实施就业援助的重要载体,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当前,公共就业服务还存在着服务内容简单、服务方式粗放、服务手段落后、服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基本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提出以下意见:一、拓展职业指导服务功能各地要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激发劳动者就业创业信心和积极性。充分利用职业素质测评的新工具和新方法,帮助劳动者合理确定职业定位和方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各类新成长劳动力参观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模拟求职应聘、现场 read more >
  • 2017-08-07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7年6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 毕井泉2017年7月27日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以注册为目的的其他药物临床前相关研究活动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是药物研发的基础性工作,应当确保行为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第二章 术语及其定义  第四 read more >
  • 2017-08-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5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是指参与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境内机构、境外机构,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原油货物为期货实物交割标的物,开展的原油期货实物交割业务。  二、境内机构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含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以及通过会员单位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 read more >
  • 2017-08-07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17〕第1号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经2017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第6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   2017年6月21日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 read more >
  • 2017-08-07
    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文市发〔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近年来,随着演出市场进一步繁荣,互联网技术加快普及应用,演出票务经营模式更加多样、渠道手段更加便捷,有效促进了演出市场消费和行业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囤票捂票炒票、虚假宣传、交易不透明等违法违规演出票务经营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演出市场正常秩序。为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质管理,强化演出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从事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演出经纪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 read more >
  • 2017-07-31
    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编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编办、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7月13日  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证法》、国务院2000年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司法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read more >
  • 2017-07-31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势对公证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国公证事业不断发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公证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read more >
  • 2017-07-31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17]68号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现就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活动可以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审判活动依法高效进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不经诉讼直接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减少司 read more >
  • 2017-07-31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陕西省(市)司法厅(局):  为适应社会对公证工作的新期待,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现就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期限  自2017年8月起,选择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陕西10省(市)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选择服务能力较强、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的公证机构,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2018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评估试点工作的实际效果,适时在全国推广。  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  对于以下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