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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2017年01月
    军婚是否征必须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离婚吗?
    军人对国家安全稳定和人民人身、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有特殊保护规定。在现役军人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另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必须征得军人一方同意。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即当军人一方存在以下过错的,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无需以军人一方同意为前提:(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read more >
  • 29

    2017年01月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登记的,亦构成重婚罪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未经登记,有配偶的一方也构成同居;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也构成重婚。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判断依据之一,同居双方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宣称,周边的群众是也认为同居双方为夫妻。重婚为无效婚姻,且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案例:陈某君重婚案案例摘要:被告人陈某君在尚未解除与被害人郑某的合法婚姻的情形下,无视国家法律,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租房,与案外人廖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了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 read more >
  • 29

    2017年01月
    分公司所作的担保,总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案例:某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云南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案例摘要: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在该《承诺书》中并明确该款项由其与B通公司共同在2007年2月10日前支付,该《承诺书》并加盖了该分公司印章,某建七局亦认可该印章的真实性,故本院确认该工程款的支付主体为B通公司与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对于某建七局认为其云南分公司作为债务的承担人之一并未经A公司、B通公司协商一致的主张,因该《承诺书》的出具人系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与B通公司,且债权人A公司对此承诺予以认可并依此主张其债权,故A公司、B通公司及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已就该债权的承担形成合意, read more >
  • 19

    2017年01月
    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read more >
  • 19

    2017年01月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办法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2、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3、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 read more >
  • 19

    2017年01月
    如何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一、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包括: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 read more >
  • 19

    2017年01月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read more >
  • 19

    2017年01月
    商品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外(点击展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3、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有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买受人请求撤销的4、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买受人可请求法院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5、开发商在划 read more >
  • 18

    2017年01月
    一方不履行合同,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案例:唐某诉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规定,双方均有权拒绝先履行义务,故唐某未付清货款不构成违约,不必承担支付货款利息的违约责任。 read more >
  • 18

    2017年01月
    什么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例1:(无资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陈某与涂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案例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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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29
    军婚是否征必须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离婚吗?
    军人对国家安全稳定和人民人身、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有特殊保护规定。在现役军人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另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必须征得军人一方同意。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即当军人一方存在以下过错的,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无需以军人一方同意为前提:(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read more >
  • 2017-01-29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登记的,亦构成重婚罪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因此,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未经登记,有配偶的一方也构成同居;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也构成重婚。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判断依据之一,同居双方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宣称,周边的群众是也认为同居双方为夫妻。重婚为无效婚姻,且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案例:陈某君重婚案案例摘要:被告人陈某君在尚未解除与被害人郑某的合法婚姻的情形下,无视国家法律,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租房,与案外人廖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了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 read more >
  • 2017-01-29
    分公司所作的担保,总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案例:某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云南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案例摘要: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在该《承诺书》中并明确该款项由其与B通公司共同在2007年2月10日前支付,该《承诺书》并加盖了该分公司印章,某建七局亦认可该印章的真实性,故本院确认该工程款的支付主体为B通公司与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对于某建七局认为其云南分公司作为债务的承担人之一并未经A公司、B通公司协商一致的主张,因该《承诺书》的出具人系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与B通公司,且债权人A公司对此承诺予以认可并依此主张其债权,故A公司、B通公司及某建七局云南分公司已就该债权的承担形成合意, read more >
  • 2017-01-19
    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read more >
  • 2017-01-19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办法
    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2、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3、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 read more >
  • 2017-01-19
    如何计算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一、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有建筑面积包括: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 read more >
  • 2017-01-19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read more >
  • 2017-01-19
    商品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外(点击展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3、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有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买受人请求撤销的4、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买受人可请求法院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5、开发商在划 read more >
  • 2017-01-18
    一方不履行合同,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案例:唐某诉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规定,双方均有权拒绝先履行义务,故唐某未付清货款不构成违约,不必承担支付货款利息的违约责任。 read more >
  • 2017-01-18
    什么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例1:(无资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陈某与涂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案例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read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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